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7月15日起正式施行,海门区禄兆蔬菜经营部是我区首家享受新政策红利、通过迁移登记“一件事”完成跨区迁移的个体工商户,同时保留了禄兆蔬菜经营部的名称。“真的方便多了,以前跨区迁移不仅要两地跑,没个半个月还办不下来。”昨日,看着新的营业执照上的“海门区禄兆蔬菜经营部”,办理人员陈曦高兴地说。
记者了解到,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曾是个难题。以前,个体工商户在跨区迁移时需要先注销,再另外新注册,不光手续繁琐,原有字号积累的商誉、口碑更难以延续。此次新规明确,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辖区迁移到新的经营场所,应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迁入地和迁出地登记机关应做好信息对接、档案迁移等工作,为个体工商户迁移提供便利。
此外,《规定》明确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变更登记方式转型为企业,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成立时间、名称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,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便利。区数据局市场准入科科长沈欣欣介绍:“此次规定最大亮点是解决了个转企直接登记难题,这次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变更登记转变为企业,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转企的更佳选择,有助于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,实现更好发展。”
《规定》还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可在登记机关辖区内登记数个经营场所,允许个体工商户持一张营业执照在多个地址经营,方便个体工商户开设分店,有效降低管理成本。对于同时通过线下和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,可以在申请登记实体经营场所的同时登记网络经营场所,实现线上线下经营“一照多址”。
据介绍,实践中,有些个体工商户长期未经营,且不办理注销手续。针对长期未经营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难问题,《规定》明确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另册管理,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。同时向社会公示,提示交易风险,督促其履行市场退出义务。
据悉,新规实施以来,我区已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、跨区迁移登记20余件。“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‘毛细血管’,我们既要当好‘登记员’,更要做好‘服务员’。新规颁布后,我们及时组织全体审批人员、区镇帮办代办人员集中学习新颁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,确保在工作中熟练掌握操作要点。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以改革破难题、以服务增动能,助力个体工商户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、更远。”沈欣欣告诉记者。